每日靈修22-2-2025
- taipochurch
- 2月22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
立約的血
經文太二十六︰17-30
17除酵節的第一天,門徒來問耶穌說:「你吃逾越節的筵席,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?」18耶穌說:「你們進城去,到某人那裡,對他說:『夫子說:我的時候快到了,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。』19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。20到了晚上,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。21正吃的時候,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。」22他們就甚憂愁,一個一個地問他說:「主,是我嗎?」23耶穌回答說:「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,就是他要賣我。24人子必要去世,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,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!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。」25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:「拉比,是我嗎?」耶穌說:「你說的是。」26他們吃的時候,耶穌拿起餅來,祝福,就擘開,遞給門徒,說:「你們拿著吃,這是我的身體。」27又拿起杯來,祝謝了,遞給他們,說:「你們都喝這個;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29但我告訴你們,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,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。」30他們唱了詩,就出來往橄欖山去。
經文淺釋
除酵節(17節)— 即逾越節,又作無酵節。
經文默想
為甚麼耶穌在這時向門徒說出有人要賣他?(21節)
為甚麼每個門徒都問耶穌賣他的是不是他,他們關心的是甚麼?(22節)
耶穌設立聖餐的意義是怎樣?(26-30節)
我們或許有與人立約的經驗,既有約的關係便自然產權利和義務,任何一方不履行約上所寫的,就是毀約。以色列人宗教的基礎,是建基於神與他們所立的約上。神的約就是他的律例,須要他的民去遵守,若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律例,神就是他們的神,他們就是神的子民。可是,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毀約,破壞了約的關係,神是饒恕人的神,立約是神對人的憐憫,他要在背逆的民中恢復約的關係,重新給以色列人另立新約(參舊約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-34節)。耶穌來就是要成就耶利米先知所預言的約。在那個逾越節的晚上,耶穌舉起杯來,對門徒說:「這是我立約的血……」,他要藉著死所立的新約,使人與神重新和好。
我們信主的人,也在這新約的恩典底下,得與神和好。使徒保羅教導我們,當我們在聖餐中,紀念主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贖時,我們要反省自己哪裡有得罪神的地方,要向神認罪及求饒恕。這樣,我們才能對耶穌所為我們成就的救恩,發出真誠的感謝。
求主給我有敏銳的心靈,在每天反省自己時,可以看到我內裡的真實境況。
親愛的主耶穌,多謝你賜下救恩,用你的血洗淨我的罪,並與我立約,恢復我成為神兒女的身份。求聖靈幫助我,每天省察自己,讓我真誠來到主耶穌面前,承認我的過犯和軟弱,願意認罪及悔改。感謝主!奉主名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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