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每日靈修26-2-2025

  • taipochurch
  • 2月26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

默默無聲

經文約十八︰12-24

12那隊兵和千夫長,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,把他捆綁了,13先帶到亞那面前,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。14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「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」那位。15西門.彼得跟著耶穌,還有一個門徒跟著。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,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。16彼得卻站在門外。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,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,就領彼得進去。17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:「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?」他說:「我不是。」18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,就生了炭火,站在那裡烤火;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。19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。20耶穌回答說:「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。我常在會堂和殿裡,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;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甚麼。21你為甚麼問我呢?可以問那聽見的人,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;我所說的,他們都知道。」22耶穌說了這話,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,說:「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?」23耶穌說:「我若說的不是,你可以指證那不是;我若說的是,你為甚麼打我呢?」24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,仍是捆著解去的。


經文默想

  1. 試想想彼得在大祭司院子裡是怎樣的心情?

  2. 在這審判中,誰可以為耶穌作見證?那些人到了哪裡去?(20-21節)

   

  受審是含有盤問的意味,受審的過程,是對犯人所作的事,加以盤問,目的是要達到犯人自我申辯或承認所犯的罪。但耶穌在大祭司面前受審,正如他被捉一樣,不是受著外界所支配,而是自主的,所以耶穌對大祭司的盤問,沒有和其他犯人一樣,不斷的為自己申辯,相反的,耶穌是指出自己沒有申辯的必要,因他的教訓一向是公開宣講的,那些教訓是錯是對,已存在聽者的心裡,無須讓他來自辯。


  耶穌在世上傳道三年之久,他的一言一行是廣為那世代的人所知道。神亦許可耶穌的生平與言訓留傳下來,讓世世代代的人都認識他。這樣,我們若憑空的去辯論耶穌和他的救恩,是不切實際的。我們若要將耶穌介紹給別人,或是要更深深認識耶穌,不是憑著人冗長的辯論可以辦到,仍是以聖經所記載的耶穌事蹟為根據,憑藉聖靈的啟發,而得以叫人認識耶穌和他的救恩,也憑我們生活的見證,看到耶穌救恩的實在。

 

我是否花了很多時間來為我的信仰辯護,但我對耶穌卻認識不多?我是否使人看見耶穌救恩與我的生活是兩回事?


親愛的主耶穌,求主給我勇氣,讓我在光明時或在黑暗時都能為你作見證。給我聖靈的啟發,使我不單記起你在聖經的說話,更能讓人認識你的救恩。藉我的生命見證你的實在。奉主名求,阿們。




Commentaires


基督教靈糧世界佈道會
​大埔靈糧堂
  • FACEBOOK專頁
  • 網上課程

聯絡我們: 

地址:大埔公路(元洲仔段)雍宜路3號

靈糧堂劉梅軒中學校牧辦事處

教會電話:2657 4123

教會電郵 : taipochurch@hkllc.org

堂主任/校牧: 何志彬傳道/博士

©2024 Tai Po Ling Liang Church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