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靈修27-2-2025
- taipochurch
- 2月27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
主是基督
經文可十四︰53-65
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裡,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。54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,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裡,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。55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,要治死他,卻尋不著。56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,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。57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他,說:58「我們聽見他說:『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,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。』」59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,也是各不相合。60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,問耶穌說:「你甚麼都不回答嗎?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?」61耶穌卻不言語,一句也不回答。大祭司又問他說:「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?」62耶穌說:「我是。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。」63大祭司就撕開衣服,說:「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?64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。你們的意見如何?」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。65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,又蒙著他的臉,用拳頭打他,對他說:「你說預言吧!」差役接過他來,用手掌打他。
經文默想
為甚麼那些人要套用耶穌的話去控告他?比較他們的話與耶穌的話有甚麼出入。(58節,另參約翰音二章19節)
耶穌用甚麼方法來應付那些控告?他為甚麼要這樣做?(60-62節)
相信我們大都沒有受審訊的經歷,但我們也許在某些事上,有被人冤枉的經驗。那時,我們的態度和處理方法是怎樣?我們試看耶穌在公會中受人誣告時,他是怎樣去應付。
首先,我們看看耶穌雖面對那些誣告他的假見證,他最終一句也不自辯和澄清。耶穌這樣做,絕不是說耶穌沒有甚麼可以說和申辯,而是耶穌知道告他的人,不是不知道實情,須要耶穌給他們說清楚,而是他們存心要定耶穌的罪。這樣,無論耶穌怎樣申辯,也是無際於事,因此耶穌選擇一言不答的方法。
但當大祭司問耶穌是否神的兒子時,耶穌卻確實的承認他是神兒子的身分。那為甚麼耶穌又回答大祭司這問題呢?也許我們可以這樣的想,耶穌說出這事實,是要大祭司清楚知道,他今天所審問的人,確是神的兒子,因此這審問是不成立的,主耶穌才是那位有權能的審判者。耶穌這個理調,才是那次審訊的中心,要說明,耶穌並不是一個被審者。
讓主耶穌成為我在人中間的審判官,一切的是與非必在他眼中顯明。
掌管萬有的主!你才是那位權能的審判者!你將會在末世時審判萬國萬族。你就是可稱頌的基督,神的兒子!一切是非黑白都要在你面前顯明。願你得著最大的榮耀,最終的讚美!奉主名求,阿們!

Comments